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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天鬧的沸沸揚揚的事情就是梁朝偉與劉嘉玲的結婚之喜


結婚已經三年的我,其實我現在覺得結婚的意義,也就是結婚一定要做的事


就是要比照叔叔的結婚喜宴來辦理而且要更好= ="


婚後的生活已經夠無趣了,夠死板了,如果遇到愛管你的婆婆或是生了小孩什麼的


生活變調的會更快也更多。


如果當初我知道我跟我老公結了婚之後,是這樣子的情況,我一定不會那麼趕的結婚


而且我要奉勸大家,千萬千萬不要因為奉子成婚,這會讓你失去很多「因為」與「回憶」「樂趣」


一段感情如果最後要走到結婚那一步,一定會有一個很重要很重大的原因。


但如果你的原因只是因為奉子成婚,我覺得對於的結婚生活不會加添多少美麗。


日後也沒得回味…


像我現在就很後悔,當初我為什麼要奉子成婚,值得偷笑的是好在那時候我沒有把小孩生下來


不然現在的日子可能會更痛苦更無趣更枯死


也許沒有當時的懷孕,我可能最後會跟我老公分手,也有可能我跟他受情長跑個10年之後才結婚


我真討厭當時我的結婚原因只是因為懷孕,我真正想要的是一個求婚,just求婚而已!


我要的是一個回憶,因為人生不可能走倒頭,很多人認為結婚辦的婚禮只是一天就過了


可是結婚的這一天,就是一個回憶,也許他一天就過了,但是美好的回憶卻能充滿在你以後的每一日


這是很可貴的,也不是金錢所可以衡量的


所以我對我三年前的結婚很不滿意的地方有很多= ="


1 、奉子成婚竟然不是跟我求婚= ="


2、婚沙照拍的太隨便的,雖然還不錯看的說,但是實在是太不新潮太不特別太不多張,至少也要像叔叔的老婆那樣的路線


3、婚禮太隨便了。


4、蜜月時間太短。


大概就這些吧!


不過好在的是我還年經 ,我是2005年結婚的,現在2008年,我打算在我結婚10年的時候再重辦一次婚禮,現在我27歲,再過個7年我也才34歲而已,那個時候我還可以再辦一次婚禮再拍一次婚沙照。


到時候真的要好好的規畫一下我的婚禮了。


然後再規畫一下在35歲前懷孕躲過要強制做羊膜穿刺的時候懷孕,或是不生或是領養一個也可以


現在無趣的婚姻生活就當作交往好了= ="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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